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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2-10-27 16:35

来源: 荆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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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背景

5月2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从鼓励汽车消费,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点亮夜间消费,推动以展助销,拓展新型消费,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等八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我市消费稳定增长,制定本《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系列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精准施策,

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探索新的消费规律和特点,加强消费供给,提振重点消费,打造更多场景,丰富消费新业态,提升消费市场活跃度,加快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促进消费稳定增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鼓励汽车消费、支持零售餐饮消费、促进绿色家电家具消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康养消费、活跃夜间消费、推进新型消费、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优化消费环境等8个方面。

(一)鼓励汽车消费。一是发放汽车补贴。2022年6月至12月,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省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同时,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推动汽车消费扩容提质升级。二是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对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给予购置补贴。三是强化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所有新建住宅均应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四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加大对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二)支持零售、餐饮消费。一是发放消费券。2022年6月至10月,以“618”“中秋”“国庆””为时间节点,面向市内居民(含外地来荆人员)分批次投放“惠购湖北”消费券。二是打造“欢购荆州•乐享生活”主题活动,集中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镇乡村联动的促消费活动;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夜经济集聚区让利促销。三是开展荆州美食媒体宣传和优质农产品品牌推介,积极打造“楚菜美食地标城市”,推动优质农产品进高铁、进机场、进景区、进商超、上电子商务平台。四是开展“加油荆州”活动,鼓励加油站直营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荆楚优品”,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博览会等展会和产销对接活动。

(三)促进绿色家电、家具消费。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对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节能家电、家具产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予以政策补贴,鼓励销售企业给予一定配套补贴,叠加和放大政策效应。

(四)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康养消费。一是积极参加“惠游湖北”“凤鸣楚天·湖北旅游惠民卡”活动,鼓励本地大型旅游景区提供一定优惠程度的景区门票。二是发布全市精品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线路,引导荆州人游荆州。三是办理工会会员公园年票,组织劳模疗养休养和职工夏秋游活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托本地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工会和会展活动。四是推进“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发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激发文体消费。五是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为城乡居民提供社会化健康服务。

(五)活跃夜间消费。一是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鼓励本土企业积极应对日益增长的夜间消费需求,延长营业时间,提供种类丰富、特色鲜明消费供给。鼓励县(市、区)打造1-2个夜间消费集聚区。二是对城管部门规划的重点路段培育发展特色街区,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科学管理。

(六)推进新型消费。健全“互联网+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加强与京东、淘宝、抖音等电商平台对接,全力打造“京东·荆州馆”,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发展社群营销、直播带货,组织开展“云逛街”和抖音山货节等活动。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实行数字化转型,发展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个性化服务。鼓励在线文娱,丰富文化旅游业态。支持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

(七)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主要是落实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通过资金奖补等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可持续健康发展。其中对纳统的和新迁入我市、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的电商企业的给予奖励;开展批零住餐销售十强企业评比,并予以授牌鼓励;对中心城区首次进限的法人企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对中心城区组织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的新进限企业,给予企业每年一定专项资金支持;对生产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并纳入限上企业的给予奖励等。

(八)优化消费环境。一是依法查处湖北“惠系列”消费券软件代抢、消费券刷单套现等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商品无假冒无伪劣、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打造放心消费示范区;三是推进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健全消费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节能和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四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

四、执行标准

(一)汽车消费执行标准。一是发放汽车补贴。2022年6月至12月,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省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所需资金由省级与购车地财政分别负担50%。二是推广新能源汽车。2022年6月至12月,对省市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三是强化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应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

(二)绿色家电、家具消费补贴执行标准。2022年6月至12月,鼓励各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节能家电、家具产品,予以政策补贴,对每台新家电、新家具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所需资金由属地财政负责。

(三)市内限上电商企业奖励执行标准。对纳统的和新迁入我市、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的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年内销售额累计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奖励。开展“批零住餐销售十强企业”评比活动。对中心城区首次进限的法人企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奖励;对中心城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中的新进限企业,给予企业每年一定专项工作

资金支持;对生产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并纳入限上企业的给予奖励;对限上企业(央企除外)零售额增速达到20%以上,每年新增1000万元零售额的企业给予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安排补贴。一是安排资金对汽车“汽车焕新”“汽车下乡”和新能源汽车消费各项政策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汽车消费。二是安排资金投放消费券,鼓励商场、超市、餐饮等零售消费。三是鼓励各地对消费者购买绿色环保节能家电、家具产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激发家电、家具消费。以上所需资金由省与属地财政分担。

(二)减免税费。全面落实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和二手车交易增值税政策。对城管部门规划的重点路段培育发展特色街区、本地企业利用城市广场等空闲场地组织开展汽车展活动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对省政府《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关于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加大服务业纾困力度的减免税费政策,属于刚性措施,《若干措施》未做要求,各地结合相关文件精神落实落细。

(三)进行奖励。出台相关政策,对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积极进库纳统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或奖励。

《若干措施》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实施过程中,国家、省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关键词诠释

1.“欢购荆州•乐享生活”主题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原则,集中开展商旅文体融合、线上线下结合、城镇乡村联动的促消费活动,鼓励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夜经济集聚区让利促销。

2.“加油荆州”活动:与中石化、中石油等重点成品油流通企业开展联合促销的活动。鼓励加油站直营便利店及其网上商城上架荆楚优品,对单次加油或预付充值达到一定金额的消费者发放优惠券,可用于购买荆楚优品。

七、注意事项

1.汽车补贴仅针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2.鼓励各地开展家电、家具消费补贴范围仅包括绿色环保节能家电、家具产品,对每台新家电、新家具给予不超过实际销售价格10%的补贴,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参与湖北消费券活动的用户如存在利用软件作弊抢券、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等不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抢券、用券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涉嫌违规经营的,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八、新旧政策差异

(一)提高汽车补贴标准。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省标准给予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比去年提高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比去年提高2000元/辆。

(二)调整湖北消费券发放类型及范围。一是消费券类型上,取消针对省外消费者的“特惠券”,全部资金用于省内消费者(系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湖北省17个市州地域范围内的人员,含外省在鄂人员)发放。二是消费券使用场景上,今年的商场券不适用于独立的家电、家具卖场和手机专卖店,但消费者购买百货商店、超市内非独立核算的家电、家具产品今年可继续使用消费券。三是平台发券类别上,本次消费券活动6家服务平台参与发放的消费券类型不完全相同。其中,支付宝、云闪付发放商场券、超市券和餐饮券,美团、建行生活、翼支付仅发放超市券和餐饮券,抖音仅发放餐饮券。四是消费券核销截止时间上,2022“惠购湖北”消费券核销时间延长1天,消费者有效消费时间有所增加。五是严厉打击非法抢券、消费券套现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个人、机构、商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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