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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法院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04-24 11:01

来源: 荆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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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法治化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中之重,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我们召开荆州市法院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有: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营商办主任邹应斌先生,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营商办副主任胡昱女士,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周湛先生,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陈红芳女士

首先请邹应斌先生介绍全市法院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

市法院副院长邹应斌: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代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全市所有关心支持营商环境事业和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新闻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下面由我对荆州法院2023年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介绍。

2023年,荆州法院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市法院牵头填报的“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5,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8,连续三年呈持续进位趋势。松滋法院“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省第3,监利法院先行试点项目“执前和解机制前置”验收成绩排名全省第1,江陵法院“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成果获评“全国城市信用建设优秀案例”。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坚持精准部署,下好助企服务“一盘棋”。年初,围绕省委、省高院、市委关于持续优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市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实施方案》,以“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更强烈、诉讼服务更便民、审判执行更高效、司法保护更公正”为目标,将立案、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责任部门工作任务和举措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形成“调立审执破”全流程护航、“行政刑民商”全领域优化的服务保障工作格局。先后出台《荆州市“办理破产”指标2023年争先进位工作方案》《荆州市执行合同指标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先进位工作方案》《关于保障管理人查询破产财产信息的通知》《关于优化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办法》等十余份文件,为全市法院服务营商环境工作谋篇布局,全方面、全过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机制保障。同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府院联动,推动荆州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市中院《关于全市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的报告》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明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常务副市长)担任“府院联动”机制总召集人,充分统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办理破产领域联动协作,先后出台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破产企业信用修复与金融支持、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财产、破产涉税事项办理、僵尸企业市场化退出等多个方面的府院联动配套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法院主动、部门联动”的大治理格局。

2.坚持综合施策,打好助企解纷“组合拳”。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企立案专窗专办、一站通办。深度应用“互联网+司法服务”,网上开庭4222件,跨域立案、网上立案14954件,电子送达案件34782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依法为企业办理减、缓交诉讼费用42万元。全面推行“胜诉即退费”改革,退还诉讼费7006笔5480万元。深度开展诉源治理改革,推进诉前、庭前、判前、执前“四前”调解。“点对点”入驻行业性调解组织10个,设立基层治理组织调解点141个,诉前调解纠纷22131件,努力实现企业解纷公正高效低成本化解。松滋法院“法院+N”诉源治理工作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31件,结案率达95%。依法从严惩治侵权假冒,审结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7件39人,对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刑事案件100%判处罚金。创新“法院+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机制,牵头建立湖北首个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形成“纠纷多方共解、保护区域协同”的良好态势。市中院民四庭荣获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陈某某、武汉某科技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湖北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3.坚持改革创新,当好助企需求“店小二”。在服务创新、“小切口”改革上狠下功夫,通过实地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推动先行试点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全市法院创建省级先行试点项目“推行执行一站式办理”“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庭审记录改革”“探索胜诉即退费”等多个事项工作情况被省级媒体宣传推广。指导沙市区法院在创建先行试点项目“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过程中,在机制的功能上“做加法”,在实现由管理人持裁判文书直接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保全的基础上,创新引入政府招商引资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破产财产处置,推动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与地方招商引资工作有机结合,实现财产处置精度、广度“双提升”,高效解决破产企业财产“解封难”“处置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组织走访重点企业近百次,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组织召开、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5场次,发布红黑榜典型案例14个,倾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法润江津情暖企心”“法律六进”专题宣讲活动,通过“法治夜校”“法律特派员”等形式,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服务,打通法企互动“末梢神经”。开展“4.26”知识产权周系列宣传活动,深入童装小镇岑河、智谷创业园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向企业发放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册,联合市工商联举办“法治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企业家沙龙活动,当好助企服务“店小二”。

4.坚持为企纾困,打造助企发展“优环境”。对于因资不抵债导致破产的企业,积极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助力其救治再生,扎实开展“办理破产攻坚年”活动,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转,审结破产案件28件,结案数同比增长2.1倍,优化破产繁简分流机制,适用简易程序7件,新收破产案件平均办理时长0.31年,同比下降0.69年,通过“执转破”方式化解执行案件73件,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累计化解债务20.33亿元,盘活资产7.66亿元,安置职工1019名,安置购房户275名,释放土地775.95亩。全面深入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案件执行始终,以法治护航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审慎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落实落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对涉刑事案件企业家变更非羁押措施3人次,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强力开展“荆楚雷霆2023”“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执结涉企案件8189件,执行到位金额21.37亿元。依法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765人次,拘传、拘留1063人,移送拒执36人,督促519名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优化执行款管理办法,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发放执行案款11.4亿元,及时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总的来说,近年来,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总体要求和市场主体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把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为服务保障荆州创建“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邹应斌先生的详细介绍。下面请周湛先生发布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市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周湛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荆州市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基本案情:2007年9月,荆州市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松滋市某镇改危工程。工程施工完毕后,该公司于2015年将房屋交付业主入住使用,因存在未通过综合验收、欠缴税费等问题,导致275户还建户及购房业主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因该公司主要股东相继死亡或突发疾病无法正常履职,工作人员全部离职,后续遗留问题无人处理,虽经相关部门多方协调,但办证问题始终无法落实,数百名业主为此长期信访。

2023年初,项目施工方作为债权人申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松滋法院立即启动府院联动重大案件预处理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协调下先期组成工作专班,多次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调联动,共同研判对策,找准堵点、难点,明确时间节点、配合部门和处置方案。202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后,松滋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协调住建、资规等部门,迅速理顺该项目用地、规划、验收等手续,在一个月内完成了该项目综合备案验收手续,并运用优化营商环境“证缴分离”改革试点成果,协调市税务局为管理人出具清税证明,解决了长期困扰案件进展的购房业主办证难问题。2023年3月17日,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通过了管理人提交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建设工程款、税款等债权依法得到清偿,社会矛盾和信访风险得以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近年来,荆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法治建设要求,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主体的退出和救治机制。在充分认识企业破产系统化、市场化、法治化属性的基础上,以服务市场主体有序退出为出发点,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理、部门配合、专业办理”良性互动工作格局,通过建立重大案件预处理机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改革成果在破产程序中的贯彻落实,在“僵尸企业”出清与购房业主权利保障之间实现去产能、促发展、保稳定的动态平衡,切实服务和保障供给侧改革持续深化。该案从裁定受理到终结破产程序仅用时86天。其中,管理人接管企业到完成审查债权、财务审结、资产评估仅用时46天。通过依法简化、合并管理人指定、债务人财产调查、债权人会议等环节,压缩在途和公告期限,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和破产成本。同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作用,切实解决了民生难题,得到业主、债权人和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二:赵某与南京某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19年,被告南京某建设公司就其承建的荆州石首某项目工程向原告赵某为股东的石首市某商砼公司采购商品混凝土,双方签订《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产品型号、单价、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管辖法院为石首市某商砼公司所在地法院等内容。2020年4月,经石首市某商砼公司派员与被告公司工作人员对账结算,被告尾欠石首市某商砼公司建材款共计人民币1031191.00元。对账后,被告支付部分款项,但仍然尾欠货款128262.00元。同时,石首市某商砼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同意公司依法注销,公司资产按股权办理分配,公司债权债务由赵享有和承担”决议。该公司注销后,依照股东会决议,原告赵某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原告遂诉至法院。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审慎考虑诉讼对被告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经询问原、被告得知,被告对还款事宜没有异议,对还款金额存在异议,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前提下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督促双方再次对账,及时达成调解,出具调解书。

典型意义:“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时间是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审判效率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减少诉讼耗费企业发展时间的有力举措,有助于帮助企业纾困减负、降本增效。该起案件事实清楚、原被告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对于诉讼标的及责任承担双方争议不大。案件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坚决落实涉企案件评估制度,充分考虑诉讼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从案件办理提速增效入手,多管齐下,依法提升审判效率。在被告公司住所地在南京且法定代表人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下,及时适用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方式完成送达;在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法官及时电话沟通,并通过线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完成调解笔录签字等事宜;调解完成后,法官于双方在调解笔录签字当天出具调解书,当天送达,用时仅十九天,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促进案结事了,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

典型案例三:湖北某环保公司与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2至2023年,湖北某环保公司与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陆续签订了四份《产品购销合同》。按照约定,湖北某环保公司向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供应路面颜料、路面胶结料,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收到货物后则应立即付清款项。湖北某环保公司按照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的要求自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将货物交付给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双方办理结算,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仅支付部分货款,下欠188536.80元未按时支付。后因沟通未果,湖北某环保公司向松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景德镇某公路建设公司支付下欠的货款,并在起诉时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松滋法院在收到湖北某环保公司诉讼材料后,办案法官第一时间与被告公司取得联系,经多次释法明理、沟通协调,被告公司希望能够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因案件纠纷对公司今后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办案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公司及时向原告公司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公司则撤回了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

典型意义: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申请财产保全是当事人重要的诉讼权利,也是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程序。本案的办理中,办案法官在诉前积极联系双方进行调解,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对被告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不仅节约了因诉讼保全支出的保全费用,也避免了被告公司因保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在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同时缓解办案压力,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有力保障了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周湛先生的发布。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举手示意,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记者1

近年来,荆州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亮眼的成绩,能否详细介绍下一步的工作部署?

市法院民四庭庭长胡昱: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新的一年,荆州法院将致力打好“执行质效突围战”“信访积案攻坚战”“诉源治理升级战”“人才队伍持久战”四大会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多元共治新格局,精准施策、整体推动,努力打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荆州法院样本。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 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十条措施》,荆州市出台《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全省营商环境新高地改革创新“九大行动”工作方案》后,荆州法院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行动”实施方案》,将《十条措施》、“九大行动”进一步细化成21条工作任务和举措,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促进司法理念再提升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法治建设要求,精准对接企业最新需求,坚决扛起职责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司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有效举措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形成和优化

二是实现降本增效再突破。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持续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通过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构建线上线下多元解纷渠道、持续推进线上立案“一网通办”,线下立案“只跑一次”等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提升审执质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三是推动服务保障再升级围绕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新部署、新要求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大局,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绿色新动能。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请记者朋友们继续提问。

记者2

请问荆州法院在健全多元共治新格局方面具体有哪些举措?

市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陈红芳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2024年,荆州法院出台了“两个意见”,在融入总体布局上持续发力。

一是荆州中院联合荆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从诉前预警、案件反馈、诉调对接、无争议事实记载等七个方面,明确了涉侨纠纷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具体路径与服务流程,并探索性引入侨胞法律服务中心,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承担涉侨纠纷调解职能,并为归侨侨眷、海外侨胞、侨资侨属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援助、仲裁代理和诉讼代理等公益法律服务,为我市促进涉侨领域矛盾纠纷高效化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荆州中院与荆州仲裁委联合出台《关于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试行),规范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卷宗移送流转程序和信息查询互通,加强仲裁与法院仲裁司法审查、法院执行工作的衔接,建立诉讼与仲裁分流对接机制,鼓励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实现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下一步,荆州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开辟出更多“一站式”多元解纷新路径,进一步降低企业解决纠纷的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积极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各位发人的介绍和解答,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问环节就到这里。希望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推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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