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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发布时间:2020-07-10 10:14

来源: 荆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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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奋力战胜洪涝灾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指出,要把防汛救灾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防汛救灾的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党组织要保持实战状态,组织党员群众加强应急值守、群体巡查,要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全力做好救灾核灾和受灾群众的应急救助,统筹抓好汛后的生产恢复,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要动员广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站在防汛救灾最前沿,并在一线组成党员突击队、党员预备队,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在防汛救灾一线段面、哨口等醒目位置悬挂党旗和党员突击队旗帜,标明党员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责任人具体信息,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知》强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把防汛救灾作为天大的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侥幸不松劲。特别是这段时间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直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动员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服从工作安排、主动认领任务、积极担当作为。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及时发现和宣传抗灾救灾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要坚持在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和锻炼干部。要强化防汛救灾中的问责追责,对关键时刻擅离职守、临阵退缩、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和造成不良影响、严重损失的干部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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