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部门动态

荆州市四项措施简化规划用地审批助推项目建设提速

发布时间:2019-11-14 10:34

来源: 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字体大小:

近日,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速审批效率的实施细则》(荆自然资发【2019】29号)文件,实行合并事项、简化材料、整合平台等改革举措,将规划用地审批时限压缩50%,确保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4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一是合并事项。实行《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两证合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两证合一,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行建设用地审批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合并办理,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的,与乡镇建设规划许可同步办理。实行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融合,实行“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实行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事项联合验收。

二是简化办理。简化工程规划许可,对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定规范要求且不涉及规划调整的小微项目,可以视情形采取出具规划意见、备案、免于许可、与住建部门施工许可合办等简易方式;对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划拨用地,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划拨)合同进行供地的,可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划拨土地需缴清土地出让款),不再对方案进行审查。简化审批申报材料,清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的申报材料,申请材料从10份精减至5份,一部分资料由申请单位改为内部推送。简化资质条件,实行规划条件“缩身”,主要指标由原35项缩减至17项。统一证书管理,新版证书按国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的统一标准印制、编号;除法定的批准文书和证书以外,市(县)区自行设立的通知书、审查意见等一律取消。

三是整合平台。将原国土与原规划审批内网联通整合,实现“一网通办”。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方案审查、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纳入“一窗”,实行综合受理、平行办理。将建设用地附图与用地规划许可附图优化整合成一张图,将出让合同与勘测绘图实行远程电子共享,涉及多科室、多单位的均在网上领取任务,让数据代替群众跑路。

四是强化保障。组建了技术中心,负责项目审批工作的前期孵化和研究,将测绘、选址、征转、调规等技术审查工作前置,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专业指导。成立重点项目服务办公室,全流程协调跟踪督办,形成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

截至目前,已对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采取将规划方案纳入土地出让(划拨)合同进行供地,不再对方案进行审查,同步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市民之家、市委党校、工人文化宫改造升级、长江大学东校区南扩、档案馆改造以及道路排水工程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前期孵化、论证,推动项目高效审批;用审定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为荆州区白龙居委会党群活动中心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刘天华  张莉)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