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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医调委三个着力构建新时代医患关系新生态

发布时间:2019-11-01 09:11

来源: 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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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荆州市医调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预防、中立、高效、专业、公正”工作原则,以向人民负责,创“平安医院”为己任,发挥第三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畅通医疗纠纷调解渠道,及时有效处置医患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趟出一条荆州特色的医患矛盾纠纷调解新路。

    一、着力夯实调解基础。一是坚持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办公设施投入建设,强化办公场所日常管理及维护,完善医调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升级。目前,荆州市医调委办公场所300余平方米,建立健全了功能齐全完备的接待咨询室、受理室、办公室、警务室、档案打字室和调解庭。二是坚持优化队伍结构。从退休法官和退休司法行政干警中择优选聘专职调解员,从社会上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辅助人员。并成立了由131名来自市相关医疗机构医学专家、司法鉴定机构法医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共同组成的医疗纠纷专家咨询委员会,受医疗纠纷联席会议小组委托,专业提供医疗纠纷咨询。吸引一批年轻的医学、法学专家进入医调队伍,及时调整扩充医调委专家库人员,满足不断变化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需要,促进医调工作可持续发展。三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每半年组织一次调解员、辅助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邀请医学、法学和经验丰富的资深调解专家,围绕医学法学专业知识、医疗纠纷调解的工作流程、调解技巧等辅导讲解,并进行实景实战演练。市医调委专门购买《医疗损害法律全书》、《临床医学》、《医疗纠纷调解之路》、《医疗官司》以及人体结构挂图等,供调解员边调解边学习。此外,还组织人员到武汉、襄阳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学习外地好的经验和做法,以他山之石,攻本地之玉。

    二、着力完善调解机制。一是完善医疗责任中立评估机制。医疗纠纷发生后,由患方从专家咨询库指定该纠纷院方以外的相关专家3至5名组成专家认定委员会,在医调委主持之下,对医疗纠纷的责任进行认定,并出具医疗责任认定意见书,作为调处医疗纠纷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制定《医疗纠纷调解回访制度》,医调委对调解达成或未达成的纠纷一律进行定期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了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进一步做好患方当事人心理疏导,征求当事人对医调委工作的改进建议,积极引导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当事人进入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三是完善整改建议机制。医调委根据院方在每起医疗纠纷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平时定期对医院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综合分析后,向院方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四是完善援调对接机制。在医调委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特别是对调解不成功引入诉讼渠道的当事人,由医调委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给予法律援助。五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在市政府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将医调工作纳入财政经费保障范畴,除保障正常办公经费外,还对医调专职工作人员定额发放劳务报酬,给予一定的交通、误餐、通讯补助,并为辅助人员购买保险。

    三、着力创新调解模式。一是“立改建”稳步推进。2009年9月,荆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同年12月,湖北省综治委、司法厅等部门在荆州市召开全省创建平安医院暨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现场推进会。为解决“三无”(无独立的调解场所、无专职调解员、无专项经费保障)问题,以及工作中暴露的短板,2014年9月,依据《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和《荆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司法局、市卫计委按照专门办公场所、专职调解队伍、专门保障经费要求,共同主导重建荆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二是“情理法”有力有效。将“情理法”融为一体,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为据。认真规范言行,切实转变作风,做到“三心”(热心、耐心、关心),“三声” (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和“五个一”(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张宣传单),坚持在真情服务中拉近医调委与医患双方的距离,消除当事人的顾虑,并尽心尽责倾听、解答当事人提出的每一个问题,营造调解良好氛围。对属于医调范围的,做好受案登记,告知当事人提出医疗调解申请,及时立案。对不属于医调委管辖的纠纷,向来访者作出解释,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处理医患纠纷。三是“防保调”环环相扣。探索建立集预防、保险和调解三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早期干预,协助医疗机构做好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医患纠纷产生后,第一时间介入,将医疗纠纷从院内引向院外调解场所,做到防患于未然。与市政府金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沟通,对审定的5家保险公司进行评估,确定承保公司,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参保率100%,承保公司派驻专业理赔团队进驻医调委,以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为主要依据进行理赔,对未定责、未达成调解协议或无理“医闹”的,依法不支持理赔。同时,按照《荆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操作规程》、《接待咨询工作流程》、《医疗纠纷调解程序》,开展医疗纠纷的接待受理、调解工作,求得医患双方最大公约数,画好医患关系最美“同心圆”,确保医疗纠纷有效管控、有效化解。5年来,市医调委接待群众来访咨询5423余人次,受理纠纷案件717件,调解结案609件,成功率93%,终止57件,司法确认6件。组织专家评审246次,涉及诉求金额14030.2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实际理赔3322.6万元,不予理赔51件(次)。(曾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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