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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调解问题

被人故意殴打,报案后也出具了受案回执,经司法鉴定结果为轻微伤。一直拒绝调解,也写了拒绝调解申请书要求处理对方。 请问一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失败后,多久必须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安部2006年2月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来信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6:13 来信人刘先生

受理回复

您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伤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回复部门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年09月15日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