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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金源世纪一区是否违法交房

肖先生:各位领导,我是金源世纪城一区的业主,金源世纪城一区交房不能提供三书两证,房子是否通过验收?是否合法?为什么第一次首付的发票要换成两张发票,我也不明白?交的住房维修基金费也不开发票,只有收据,多次找金源世纪的人,各种推脱,各种理由,我们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经不起折腾,一套房子是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各位领导能给我们普通老百姓办事情,能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谢谢!

来信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8:50 来信人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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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因此,提醒购房者,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如开发商强行要求收房,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8:50